交通规则。 穿梭车辆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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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规则。 穿梭车辆的优势。

17.1

在带有标记为5.8或5.11的大型车辆专用车道的道路上,禁止在该车道上行驶和停车其他车辆。

17.2

在带有用于道路车辆的车道的道路上右转的驾驶员(由道路标记的虚线分隔)可以从该车道转弯。 在这样的地方,还允许在离开道路时以及在行车道的右边缘登上或下车乘客时对其进行呼叫。

17.3

在有轨电车横穿非有轨车辆的车道的交叉口之外,有轨电车优先(电车离开车场时除外)。

17.4

在定居点​​,从位于驾驶“口袋”中指定停靠点的位置接近公共汽车,小巴或无轨电车时,要求其他车辆的驾驶员降低速度,并在必要时停下来以允许固定路线的车辆开始行驶。

17.5

表示打算从停车站开始行驶的公共汽车,小巴和无轨电车的驾驶员必须采取措施防止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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