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特殊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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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特殊信号。

于8年2020月XNUMX日修订

俄罗斯联邦总统令(19.05.2012年635月XNUMX日第XNUMX号)批准了装有特殊信号的国家机构清单。

3.1.
驾驶蓝色闪光灯的车辆执行紧急公务任务,可能会偏离本规则第 6 节(交通管制员信号除外)和第 8-18 节、附录 1(道路标志)和2(道路标记)这些规则,提供确保交通安全。

为了在运动中获得超越其他参与者的优势,此类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打开蓝色的闪烁灯和特殊的声音信号。 他们只有确保让步,才能利用优先权。

在本款规定的情况下,伴随有对外表面应用特殊色谱方案,带有蓝色和红色闪烁信标以及特殊声音信号的车辆的车辆,驾驶员享有同等权利。 在护送车辆上,必须打开近光灯。

在俄罗斯联邦内政部国家道路安全检查局,俄罗斯联邦联邦安全局,俄罗斯联邦联邦安全局和军用汽车检查局的车辆上,除了蓝色闪烁灯外,还可以打开红色闪烁灯。

3.2.
当接近具有蓝色闪烁灯并发出特殊声音信号的车辆时,驾驶员必须让路以确保指定车辆的通行无阻。

驶近在外表​​面应用特殊色谱方案的车辆时,蓝色和红色闪烁的灯光以及特殊的声音信号,驾驶员必须让路,以确保指定车辆及其伴随的车辆(有护卫的车辆)畅通无阻。

禁止超车,该车的外表面采用特殊的配色方案,并带有蓝色闪烁的灯光和特殊的声音信号。

禁止超车,该车的外表面采用特殊的配色方案,同时闪烁的蓝色和红色闪烁的光和特殊的声音信号,以及随行的车辆(伴随车辆)。

3.3.
在蓝色闪烁的状态下接近站立的车辆时,驾驶员必须减速,以便必要时能够立即停车。

3.4.
在以下情况下,应在车辆上激活黄色或橙色的闪烁灯:

  • 道路的建设,维修或保养,损坏,故障和移动车辆的装载;

  • 大型车辆的运输以及高度危险的爆炸,易燃,放射性物质和有毒物质的运输;

  • 护送重型和(或)大型车辆以及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

  • 在公共道路上的训练活动中陪伴有组织的自行车手团体;

  • 有组织地运送一群孩子。

当黄色或橙色闪烁的灯点亮时,它不会在移动中带来任何好处,并可以警告其他交通参与者有关危险。

3.5.
在进行道路建设、维修或保养工作时,带有黄色或橙色闪光灯的车辆的驾驶员,装载损坏、故障和移动的车辆可能会偏离道路标志的要求(标志 2.2、2.4 - 2.6 除外) 

,3.11 - 3.14 

, 3.17.2 , 3.20 ) 和道路标记,以及本规则第 9.4 - 9.8 和 16.1 段,但须确保道路安全。

在确保道路安全的前提下,黄色或橙色闪烁的大型车辆以及护送大型和(或)重型车辆的车辆可能会偏离道路标记的要求。

3.6.
联邦邮政组织的车辆的驾驶员和携带现金收益和(或)贵重货物的车辆的驾驶员,只有在攻击上述车辆时,才可以包括白月灯闪烁的灯光和特殊的声音信号。 白色月牙色的闪光灯在运动上没有优势,并引起了警务人员和其他人员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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