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强制性标志
只能按标志上箭头指示的方向行驶。
允许左转的标志也允许U形转弯(可以使用标志4.1.1-4.1.6,该标志的箭头配置与特定交叉点的所需移动方向相对应)。
标志4.1.1-4.1.6不适用于行车。
标志4.1.1-4.1.6适用于在其前面安装标志的行车道的交叉点。
安装在路段开头的4.1.1标志延伸到最近的路口。 该标志不禁止右转进入码场和其他邻近地区。
4.2.1 “避免在右边的障碍”
仅在右侧允许绕行。
4.2.2 “避免在左边的障碍物”
只能在左侧绕行。
4.2.3 “避免向右或向左障碍”
双方都可以绕行。
允许沿箭头指示的方向行驶。
4.4.2 “自行车道的尽头”
在本规则第24.2-24.4条规定的情况下,允许行人和骑自行车者移动。
4.5.2 “行人路和自行车道合并交通(自行车道合并交通)”
4.5.3 “行人和自行车道的合并交通量的末端(自行车道的合并交通量的末端)”
4.5.4.-4.5.5 “行人与自行车道与交通分离”
分为轨道和行人侧的单车轨道,其结构和(或)标记有水平标记1.2、1.23.2和1.23.3或以其他方式标记。
4.5.6.-4.5.7 “行人和自行车道的尽头有交通分隔(自行车道的尽头有交通分隔)”
4.6 “最低限速”
仅允许以指定的速度或更高的速度(km / h)行驶。
4.7 “最小限速区的终点”
带有标识标志(信息标牌)“危险品”的车辆只能向左行驶。
4.8.2 “带有危险品的车辆的行驶方向”
带有识别标志(标识牌)“危险品”的车辆只能向前行驶。
4.8.3 “带有危险品的车辆的行驶方向”
带有标识标志(信息标牌)“危险品”的车辆只能向右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