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墨西哥州通行权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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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墨西哥州通行权法指南

并非总是有道路标志和信号指示驾车者和行人应获得优先权。 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常识决定了谁可以先走,谁必须等待。 法律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导致车辆损坏以及驾车者和行人受伤甚至死亡的事故的可能性。

新墨西哥州通行权法摘要

新墨西哥州的通行权法可概括如下:

  • 您必须始终给行人让路,即使他违反了道路规则。

  • 您必须始终给合法过马路的行人让路。

  • 如果您正在进出小巷、车道或停车场,或者穿过人行道,您必须礼让行人。

  •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携带导盲犬或白手杖行走的行人始终具有合法优势。

  • 如果您左转,您必须让路给直行的车辆。

  • 如果您进入环岛,您必须给已经在环岛内的司机让路。

  • 在没有标记的十字路口,您必须给从右侧驶来的司机让路。

  • 在四向停车处,路口的第一位司机必须获得先行权。 如果车辆同时到达,则必须让右边的车辆先行。

  • 如果您从小巷、车道或路肩进入主干道,您必须让路给已经在路上的车辆。

  • 如果您不能不停地通过十字路口,那么即使光线对您有利,您也无法继续前进。

  • 紧急车辆,即警车、救护车、消防车或其他与紧急服务相关的车辆,如果蓝灯或红灯闪烁、警报器或喇叭响起,则必须授予通行权。 如果您已经在十字路口,请继续行驶,然后在安全的情况下尽快停车。

  • 你必须让路给任何穿过车道的火车。

关于新墨西哥州通行权法的常见误解

驾车者常常错误地认为,在某些条件下,他们有权合法享有通行权。 现实情况是,从来没有人拥有先行权——必须让出。 您有义务安全驾驶,这意味着您不能继续驾驶,直到您知道您已获得先行权。

违规处罚

如果您不让出通往新墨西哥州的通行权,您将需要支付 15 美元的罚款和 65 美元的费用,总计 80 美元。 您的驾照也会被记三分——如果您不屈服于救护车则记四分。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新墨西哥州驾驶手册的第 11-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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