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规则。 在高速公路和汽车道路上行驶。
27.1
当离开汽车的高速公路或道路时,驾驶员必须让位于其上行驶的车辆。
27.2
在汽车的高速公路和道路上,严禁使用:
a) | 拖拉机,自行式机器和机械的运动; |
B) | 在第一车道和第二车道外(货车左转弯或在道路上转弯的情况下),允许最大质量超过3,5吨的货运车辆的行驶; |
C) | 在路标5.38或6.15指示的特殊停车场外停车; |
D) | 掉头进入分隔条的技术空白; |
ґ) | 备份; |
D) | 训练骑行。 |
27.3
在高速公路上,除为此特别配备的场所外,禁止驾驶技术规格或状态低于40 km / h的机械车辆,并禁止以正确的方式驾驶和放牧动物。
27.4
在高速公路和汽车道路上,行人只能通过地下或高架行人过路处横穿行车道。
允许在专门指定的地方越过车辆的行车道。
27.5
如果在汽车的高速公路或汽车道路的行车道上被迫停车,驾驶员必须根据本规则第9.9至9.11段的要求指定车辆,并采取措施将其从行车道右侧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