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外部灯光和声音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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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外部灯光和声音信号

于8年2020月XNUMX日修订

19.1.
在夜晚和可见度不足的情况下,无论道路上的灯光如何,以及在行驶中的车辆的隧道中,都必须打开以下照明设备:

  • 在所有机动车上 - 远光灯或近光灯,在自行车上 - 前灯或灯笼,在马车上 - 灯笼(如果有的话);

  • 在拖车和牵引机动车上 - 安全灯。

19.2.
远光灯应切换为近光灯:

  • 在居民点,如果道路被照亮;

  • 距车辆不少于150 m的迎面驶来的交通,以及较大的迎面驶来的交通,如果迎面驶来的车辆的驾驶员通过前照灯的定期切换表明有此需要;

  • 在任何其他情况下,均应排除驾驶员对来往车辆的盲目性。

致盲时,驾驶员必须打开警报,并且在不改变车道的情况下降低速度并停车。

19.3.
在夜间在狭窄的道路上停车和停车时,以及在车辆可见度不足的情况下,必须打开侧灯。 在视野不足的情况下,除了侧灯之外,还可以包括近光灯,雾灯和后雾灯。

19.4.
可以使用雾灯:

  • 在低光束或高光束的能见度不足的情况下;

  • 在昏暗的路面上与低光束或远光灯一起在黑暗中;

  • 而不是根据19.5规则的近光前灯。

19.5.
在白天,所有行驶中的车辆必须根据其名称打开近光灯或白天行车灯。

19.6.
在没有迎面驶来的车辆的情况下,探照灯和探照灯只能在定居点以外使用。 在当地,执行紧急工作时,只有配备蓝色闪光灯和特殊声音信号的车辆的驾驶员才能使用这些大灯。

19.7.
后雾灯只能在能见度差的情况下使用。 禁止将后雾灯连接至刹车灯。

19.8.
“公路列车”的识别标志必须在公路列车行驶时、夜间和能见度不足的情况下打开,此外,在其停止或停车期间。

19.9.
自 1 年 2008 月 16.02.2008 日起删除。 - 俄罗斯联邦政府 84 年 XNUMX 月 XNUMX 日 N XNUMX 号法令。

19.10.
只能使用声音信号:

  • 警告其他驾驶员他们打算超越外部定居点的意图;

  • 在有必要防止交通事故的情况下。

19.11.
为了警告超车,可以代替声音信号或与声音信号一起发出光信号,这是前照灯从近光到近光的短期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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