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执照类别 - A、B、C、D、M
2013年,俄罗斯对交通规则进行了修改。 据他们介绍,出现了新的权利类别,并且驾驶与您的权利类别不对应的车辆的责任增加了。
目前有以下几类权利:
- A - 摩托车控制;
- B - 重达三吨半的汽车、吉普车以及乘客座位不超过八个的小巴;
- C——卡车;
- D - 客运,其中乘客座位超过八个;
- M - 一个新类别 - 驾驶轻便摩托车和全地形车;
- Tm 和 Tb - 授予驾驶电车和无轨电车的权利的类别。
更改生效后,“E”类消失了,这赋予了使用半挂车和挂车驾驶重型拖拉机的权利。
除了上面列出的类别外,还有许多子类别赋予驾驶某些类型车辆的权利:
- A1 - 发动机容量小于 125 cmXNUMX 的摩托车;
- B1 - 四轮车(与四轮车不同,四轮车配备了所有控制装置,如汽车 - 油门踏板、制动器、换档杆);
- BE - 驾驶一辆拖车重量超过 750 公斤的汽车;
- C1 - 驾驶重量不超过 7,5 吨的卡车;
- CE - 驾驶拖车超过 750 公斤的卡车;
- D1 - 乘客座位数为 8 至 16 的客车;
- DE - 载重超过 750 公斤的拖车的客运。
交通规则法修改后,还出现了以下子类别:C1E和D1E,即允许驾驶挂车超过750公斤的相应类别车辆。 还值得注意的是,具有 DE 或 CE 类别的驾驶员可以驾驶 C1E 和 D1E 车辆,但反之则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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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赛诺夫·雷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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