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路上和陡峭的山坡上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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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路上和陡峭的山坡上行驶

28.1

在难以迎面而来的山路和陡峭的下降处,在下降处行驶的车辆的驾驶员必须让路给在上升处行驶的车辆。

28.2

在山区道路和陡峭的山坡上,卡车和公共汽车的卡车驾驶员(其允许的最大质量超过3,5吨)必须:

a)如果制造商在车辆上安装了特殊的山地制动器,请使用它们;
B)在上升或下降时停车或停车时,请使用轮挡。

28.3

在山区道路上,这是禁止的:

a)在发动机关闭且离合器或齿轮脱离的情况下移动;
B)灵活的牵引;
C)在冰冷条件下的任何拖曳。

本部分的要求适用于标有标志1.6、1.7的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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