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规则。 列中的车辆运动。
25.1
在车队中行驶的每辆车上,本规则第30.3段的“є”小节都提供了“ Column”标识栏,并且近照灯也打开了。
如果车队陪同运行中的车辆带有红色,蓝色和红色,绿色或蓝色和绿色的闪烁灯和(或)特殊的声音信号,则可能无法建立识别标记。
25.2
除非有运行中的车辆陪同,否则车辆只能在车队中成行行驶,并尽可能靠近车道的右边缘。
25.3
立柱的速度和车辆之间的距离是根据本规则的要求由高级立柱或主机的移动方式设定的。
25.4
无操作车辆陪同的护卫队应分为几组(每组不超过五辆),两者之间的距离应提供与其他车辆一起超车的机会。
25.5
在所有车辆的车队停在道路上的情况下,将激活警报。
25.6
禁止其他车辆占用车队中连续行驶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