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必须给带闪光灯的汽车让路,是否可能违反道路规则
与特殊车辆在路上相遇并不经常发生,而是负责任的。 因不遵守有关这种情况的规定而以剥夺驾驶执照的形式受到惩罚的风险证实了这一点。 以上导致很多没有经验的司机在看到附近有声光信号开启的汽车时会感到困惑。
订明规则
根据 SDA 第 3.2 条,所有司机必须“让路”给闪烁灯(蓝色或红色)和打开声音信号的汽车。 SDA 第 1.2 段规定,在这种情况下,驾驶者不应:
- 开始移动;
- 恢复交通;
- 继续移动;
- 演习
前提是上述动作会导致具有优势的交通方向或速度发生变化。
可能的情况
在路上,您需要驾驶特殊服务车的情况并不多:
- 机动并开始移动;
- 在同一车道上行驶在这些汽车前面;
- 十字路口通道。
根据规则规定:
- 在第一种情况下,您需要等到特殊交通工具通过;
- 在第二种情况下,你需要找机会变道或移动,以便给打开信号的汽车让路,并且不干扰其他道路使用者;
- 在后一种情况下,必须由特勤车辆首先通过十字路口。
什么会威胁到不给带闪光灯的汽车让路的司机
交通规则对那些没有按时错过特殊车辆的人意味着几种类型的惩罚。 此外,另一个复杂之处在于规则没有规定必须释放段落的时间量。 对此,一些检查人员认为,应该以闪电般的速度清理道路,否则他们准备诉诸以下几种制裁:
- 罚款500卢布;
- 剥夺驾驶执照 1 至 3 个月。
但是,只有在驾驶员对具有特殊配色方案的汽车(救护车、警察、救援服务)的不正确行为的情况下才会提供此类制裁。
如果司机没有让副车或执法机构的交通工具通过,将需要支付100至300卢布的罚款。
我可以打破其他规则让特殊车辆通过吗?
SDA 第 1.2 条规定,驾驶员不应干扰对他有利的车辆的行驶,这意味着他必须遵守所有道路规则。 有几个原因:
- 其他人可能还没有准备好在他们旁边进行剧烈的机动;
- 一名司机的突然行动可能会引发一系列轻率的决定,最终干扰特殊服务。
也就是说,司机看到有信号灯亮着的特殊车辆的任务是,在规则的框架内,给他让路,但如果失败了,他们就不能因此而惩罚他。
那么该怎么办
你绝对需要让步,试图找到一个不违反其他交通规则并且不干扰第三方的机会。 您需要跳过特殊车辆有很多原因:
- 此类汽车的乘客仅在必要时打开信号以尽快到达该地点。 如果我们考虑到他们从事具有社会意义的工作,那么问题本身就消失了。
- 公司的汽车司机知道他们在路上有优势。 任何中断都会让人感到意外。
- 即使驾驶员有时间对道路上出现的危险做出反应,也不可能在装满水的消防车中快速停车或进行机动。
给公务车让路也不是多余的,即使他们没有发出任何信号。 这样的结论不仅源于交通规则,也源于基于道德原则的考虑。
如果任务是跳过车辆,那么您需要这样做。 毕竟,主要的是,特殊服务可以自由地从你身边经过,你周围的人继续前进。